救狗,救狗狗游戏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救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救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为解救300只狗,凉山爱狗人士围堵收狗点两天,狗贩:以前就被拦了一次,损失八九万,这次要和他们拼命。你怎么看?
- 如何看待有些爱狗人士“坚决救狗,决不救人”的行为?
- 贵阳6旬奶奶爬墙救狗被困:养了13年,把狗视为家中一员,你怎么看?
为解救300只狗,凉山爱狗人士围堵收狗点两天,狗贩:以前就被拦了一次,损失八九万,这次要和他们拼命。你怎么看?
爱狗人士围堵收狗点两天,它们的理由是:1: 无一犬一证,违反《动物防疫法》第25条和第43条,应按第78条处罚。同时必须提到强制免疫,违反《动物防疫法》第14条第二款。以及囤积大量犬只必须持有动防证,违反《动物防疫法》第20条,应按第77条处罚。
2:犬只来历不明,大小不一品种不一,涉嫌偷盗抢毒。
3:无证无照,违反第684号令《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13条。
4:不得污染环境。违反《动物防疫法》第19条,和《畜牧法》第46条,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1条,和《环境保护法》第45条第二款。
5: 环评不达标,违反《环境保***》第61条,
大家请看看这些条款能不能适应于流浪狗收养基地。流浪狗收养基地不仅不符合以上法律法规而且,基地用地是否是涉嫌违建。是否涉嫌捐款敛财?是否符合消防达标。爱狗人士就是老鸹飞到猪腚上,光看到别人黑,没看到自己更黑。
另外爱狗人士为什么围堵收狗点,你们有执法权没,有违法可以举报但是无权聚众闹事,应当以聚众闹事罪受到治安惩罚。另外还有破坏正常市场交易,和破坏个人财产罪受处罚。
我也是养狗的,但是我反对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的行为,民以食为天,只要那些狗狗不是偷的抢的,吃狗肉有何不可?
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打着爱狗的旗号,明目张胆的侵占别人的财产,这是犯罪。
其实,专门养来食用的狗和猪羊牛鸡有什么区别?或者有些人会说,狗忠诚,是伙伴。但是牛呢?辛辛苦苦耕地,任劳任怨,到头来还不是要被吃掉,怎么不见所谓的爱牛人士前来制止人们吃牛肉?***们不吃猪肉,也只是自己不吃,但也没有制止全世界人吃猪肉吧?
每种生物存在都有自己的使命,养殖户养的肉狗就是用来食用的,不让食用或许它们根本就不会存在。我不吃狗肉,但我不反对别人吃,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别人头上,。
偷狗的才是真正的该死,为了自己一点点利益,让多少人伤心流泪。
今天“红星新闻”发布了一篇名为「为解救300只狗 爱狗人士围堵收狗点 已僵持两天」的文章。
文章作者的职业操守与法律认知,大家见仁见智。但是文章的陈述倒是变相的为大家解答了“西昌狗肉黑产”的存在合法与否!
究竟是谁将西藏疫情带入西昌?
文章中称:「这批狗是来自于包虫病疫情高发区的藏区!如果传染给人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试问如果这次没有市民因寻找自己的失犬而发现这个已经运行长达二十几年的囤狗点的话,这些被描述为:将带来“不堪设想后果”的犬只,早巳被这帮黑心狗贩送上餐桌变成一盆盆狗肉了!”人民的“食品安全”被安放在什么位置?!
狗贩子刘勇称,自己收狗已经20多年,每年收狗2万余条!并反复强调:“哪条法律规定了狗不能买卖?”
的确,目前是没有法律规定:狗不能买卖。但是请牢牢记住!任何生意必须具备所有相关的法律手续!
那么请此囤狗点先提供一下这次入货几百只来自藏区犬只的入货渠道及相关手续、收据证明!
📌从***运到西昌,又从西昌外运,必须的程序(见下图)。
请问这位已有20多年,每年收狗2万余条的刘姓狗贩是否有遵守以上的必须程序?
我在头条和这些所谓爱狗人士斗争有很长时间了,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的专业是兽医,入伍后在武警部队,是警犬驯养员,我对狗有些很深的感情,我也爱狗,但也什么会成为“狗黑”食狗兽呢?是因为我看不惯这群人的虚伪嘴脸和打着爱心旗号用狗骗捐的丑恶内心。我一直倡导文明养狗,理***狗,量力而为的救助流浪狗!没错,是流浪狗,而不是他们高速拦车,围堵狗肉馆买狗,这样的救助我不赞成,行为过激,这帮所谓的“爱狗”人士这样的救狗行为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就算成功了这些狗的后续问题?如何安置,医疗,隔离,喂养,领养,领养不出去继续喂养等等一系列的事情。不可能救出来后放归自然自身自灭吧?交给谁去处理和喂养。你们救出后又是否有跟踪它们的去向和现状?这里面是否又涉及到救狗捐款呢?答案是肯定的!求你们了,别在做这样的事了,这是在透支善良,大家会捐款疲劳的,以后真正需要的时候可能一分钱都筹不到了,还会引来无数的争议和猜想。所以我还是那句话这样的过激行为我不赞成。你们不吃狗肉但不能去阻止别人不吃,嘴长在人家身上,做到尽力宣传文明养犬,不吃猫狗肉,不抛弃领养代替购买等用行为去改变中国部分人对于养宠的传统偏见和看法,让社会对于养宠给予这些宠物和养宠人更多的包容和理解,空间。你们“爱狗”但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救助,谁救助谁负责。别在以爱的名义去做所谓道德***的事了。
停!我拦你一句!咱先说说这“爱狗人士”是不是一个组织?有没有领导、骨干和成员?经没经过注册?它组织的活动属于商业性质还是个人***?有没有去公安部门报备?有没有批准手续?如果全没有的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一个未取得合法身份的以爱狗为名义(不务正业)不确定领导人、没有具体章程不受相关部门监管的民间组织(乌合之众),从事不定期、不定地点的私自组织以个人意愿为目的的非法***,时常伴随着发生寻衅滋事、非法拦截、强买强卖等针对有营业执照的狗肉饭店、运输车辆、养殖场等相关行业实施违法犯罪、扰乱治安和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也发生过对其他人类的语言、肢体的攻击侮辱行为?我想问问公安部门在举国上下大力打击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等行为的大环境下,如何进一步有效的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对待这类所谓人群是否制定了有效的打击办法?如果有,绝大多数正常人类都会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坚决打击以任何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让他们无处遁形,再不及时悔过必将万劫不复!
如何看待有些爱狗人士“坚决救狗,决不救人”的行为?
这说明有些嗜狗者已严重心理扭曲,极度精神变态。失去了理智,失去了人性!
外观上直接表现出来的就是贬低人,抬高狗,进而耻于为人,甘于当狗!最后自愿跻身于狗类,才能说出如上的话!
正所谓:仁者爱人,狗类爱狗!
从生物的角度来讲,从佛的角度来讲,万物平等,狗,人,都是平等的生物,从狗的角度来讲,坚决救狗,绝不救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从人的角度来讲,这种人对社会上很多事情存在不满,看到比自己好的人就想方设法搞垮他,看到比自己插的人就赶紧上去踩两脚,所以他们对狗好,只是为了刷一下存在感,作为一个人类的存在感,时刻提醒自己是一个人,因为他在其他的人面前已经感觉不到自己是个人了,只有在狗狗面前才能看到自己是人的那一面,所以我们也不能怪他们,相反我们要加倍的关爱他们,呵护他们,给他们一个温暖的世界,让他们早一日回归人类的阵营
贵阳6旬奶奶爬墙救狗被困:养了13年,把狗视为家中一员,你怎么看?
大概老奶奶和这只狗长期相处,已经产生了一种不离不弃的感情吧,况且现在空巢老人的现况越拉越多,老人也需要一份感情寄托,只是如果能提早联系消防员把狗就出来,自己也不会被困住了,
犬是最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在我国,周代就有人开始驯养,距今至少3000多年。有一个神话故事讲的是:在远古时代,狗很想找到一个靠得住的朋友,永远和他生活在一起。它先找到了狼,后来发现狼怕豺,它就去找豺,可豺又怕狗熊,狗又去找狗熊,结果熊怕人,狗于是认识到人的本领是最大的,便找到了人并成为人的朋友。其实,犬在动物学中分类属于脊椎动物亚门的哺乳纲,食肉目,犬科。分在此科的动物还有豺,狼,狐貉等,所以至今还有人认为狼是犬的祖先。 犬所以得宠,是因为它对主人绝对服从忠诚。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犬是食肉动物,但在贫穷的家庭,它跟着主人吃糠咽菜也绝对不愿意离开主人。当主人遇到危险或受攻击的时候,犬往往挺身而出显示了它的赤诚。对于主人的苛责和打骂,尽管犬很难受,但它从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几千年来犬就是这样忍辱负重,善解人意。从而由人类的有力助手变为极受人宠爱的伴侣,成为人类最好的朋友。 犬既有温顺的一面也有凶狠的一面,对主人它百依百顺,服从命令听指挥,但对主人的敌人却毫不留情。犬被驯化为牧羊犬,它就帮主人管理和保护羊群,驱咬害羊的豺狼;狗被驯化为警犬,它就会配合警务人员追捕坏人和提供破案线索。犬在与敌人搏斗时表现了异乎寻常的勇敢顽强,往往是搏斗到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犬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犬的优点和精神却是值得很多人去学习发扬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救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救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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